所在位置:首页 > 产业动态

行业提醒:注册商标不容侵犯!

  • 发布时间:2026-07-01
  • 来源:湖南省槟榔行业协会
  • 编辑:manager
  • 浏览次数:

湖南益阳检方斩断假槟榔产业链,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行业提醒:注册商标不容侵犯!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了多起商标侵权的刑事案件,通过全链条打击侵权犯罪,全方位守护企业知识产权、筑牢食品安

湖南益阳检方斩断假槟榔产业链,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

行业提醒:注册商标不容侵犯!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人民检察院近期办理了多起商标侵权的刑事案件,通过全链条打击侵权犯罪,全方位守护企业知识产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护航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基本案情

1.仲某某涉嫌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2025年6月至2026年4月,犯罪嫌疑人仲某某伙同他人开设厂房,专门制造“口味王”“和成天下”“湘潭铺子”等品牌的假冒槟榔内、外包装袋,后销售给其下线进行槟榔“套包”,销售金额达340万余元,获利达80万元。

2.何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2020年2月至2025年6月,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通过微信在其上线处购买假冒“口味王”“和成天下”“湘潭铺子”等品牌的假冒槟榔包装袋,并从经销商处购进槟榔原料,将槟榔原料用假冒槟榔包装袋翻包制作成“套包”槟榔后通过淘宝等方式在网上进行销售,销售金额达399万元,从中获利35万元。

检察官释法

商标是企业核心无形资产,受法律严格保护。制造、销售注册商标标识、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均可能触犯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